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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河南省科普基地的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河南省科普基地的通知 發布時間:2023-07-24 18:00 來源:科技人才與科普處(省中國科學院、中國工程院院士工作辦公室) 豫科人才〔2023〕17號 各省轄市科技局,濟源示范區、航空港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,省直有關部門,各有關單位: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充分發揮科普載體的宣教優勢,挖掘整合各類科普資源,推動我省科普事業蓬勃發展,根據工作安排,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河南省科普基地申報建設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 一、申報范圍及條件 (一)申報范圍 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由政府投資建設或由社會力量建設,依托教學、科研、生產、傳媒和服務等資源載體,面向社會和公眾開放,普及科學知識,弘揚科學精神,具有特定科學技術宣傳和教育、傳播和普及、培訓和服務功能的場館、設施、場所或媒體。主要包括: 1. 場館類科普基地,是指面向公眾開展科普活動的場館。包括科技館、博物館、文化館、動物館、氣象館、自然館、地震館、水族館、陳列館、天文館、標本館等。 2. 非場館類科普基地,是指依托各類機構的特色資源建立的科普活動場地、設施,主要包括: (1)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、歷史、旅游等社會公共場所,包括國家公園、動植物園、森林公園、地質公園、濕地公園、礦山公園、工業遺產、自然保護區、文化保護地、科技園區、旅游景點等; (2)將科技資源向公眾開放的場地、設施,包括高等學校、科研機構、醫院、企業及其他組織面向公眾開放的實驗室、科研中心、孵化器、特色產業園區、企業展覽館、野外觀測臺(站)、新產品新技術示范基地、教學科研實習基地、大型工程技術設施等; (3)以提高青少年科學素質為目標,開展科技教育活動的場所,包括青少年宮、青少年活動中心等。 3. 信息傳媒類科普基地,是指以網絡、電子媒介、印刷媒體等為載體,具有全省覆蓋能力和豐富的科普資源及普及手段,面向公眾開展科普作品創作、報道科技新聞、宣傳科技成果、解讀科技政策等科普工作的機構,包括各類傳播媒體、出版機構等。 (二)申報條件 申報省科普基地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: 1. 在河南省區域內,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,能經常性獨立開展科普活動; 2. 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較高的科普展示水平、科技傳播能力、科普創作能力; 3. 所從事業務有明確的科普內容,具有開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、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,并建立完善的科普基地檔案; 4. 具有保障開展經常性科普活動所需的設施、經費,并 配備有專(兼)職工作人員及穩定的科普志愿者隊伍; 5. 具有開展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技傳播的能力,并將承擔重大科普活動納入年度科普工作計劃及目標。 各類科普基地除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,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 1. 場館類科普基地 (1)科普場館的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,展廳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,并配備與場館面積、展品數量、參觀人次相適應的科普講解和管理人員,原則上不少于5人; (2)有可供觀眾演示、體驗、互動的豐富展品和設備,同時要根據科技前沿和社會熱點及場館自身條件定期更新、補充科普展品; (3)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200天(含法定節假日),對青少年實行免費開放或者優惠開放時間每年不少于20天,年接待觀眾不少于10000人次。科技活動周、全國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動期間,對公眾實行優惠或免費開放。 2. 非場館類科普基地 (1)有專設科普展區,展示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; (2)具備常年開放條件的機構,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200天,對青少年實行免費開放或者優惠開放時間每年不少于20天;其他具備向公眾開展科普教育、展示、示范功能的機構,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30天(含法定節假日),以上機構應公布開放的具體日期和活動內容; (3)配備相應的科普講解和管理人員,原則上不少于3名。 3. 信息傳媒類科普基地 (1)擁有專門從事科普內容策劃、制作、編輯等職能的部門和專職業務人員; (2)有固定的欄目、版面或新媒體平臺從事科普宣傳,并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; (3)能夠持續產出科普類出版物、音視頻、展品等科普成果。 二、推薦渠道 (一)隸屬于省直部門(單位)的通過省直部門(單位)申報,中央駐豫單位和省科技廳歸口管理的預算單位、轉制科研單位、代管單位等通過省科技廳申報; (二)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內的單位通過航空港區管委會申報; (三)其他單位均通過所在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申報。 三、申報程序及要求 此次申報統一實行網上申報,不再報送紙質文件材料。 (一)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登錄“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寫申請書(見附件),并確保申報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實性和準確性。 (二)推薦單位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、材料填寫是否符合要求、附件資料是否齊全、內容是否屬實等進行初步審核,審核通過的提交至省科技廳。 (三)申報單位在線填報、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為8月1日8:00至8月20日18:00;推薦單位審核提交時間截止到8月30日18:00。請各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嚴格按照時間要求進行填報、審核、提交,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相應權限。 四、聯系方式 (一)業務咨詢 聯系人:翟媛媛 15936225228 (二)系統注冊、填報、提交等問題咨詢 省科學技術情報中心:0371-65974111
附件: 2023年7月21日 |